羊水量并不能通过直接测量获得准确估计,除了剖宫产术中测量。因此,羊水过多采用超声的标准,主要为羊水指数(AFI)来间接定义。AFI是指羊膜腔四个象限垂直羊水深度之和。AFI正常范围为5-24cm;当AFI>24cm时,提示羊水过多。
可引起羊水过多的情况如下:
-
胎儿畸形(例如,胃肠道或尿路梗阻,脑和脊髓发育缺陷)
-
胎儿贫血,包括因Rh血型不合导致的溶血性贫血胎儿骨髓成红细胞增多症
-
其它胎儿疾病(如感染)或基因异常
-
特发性
并发症
症状和体征
诊断
治疗
由于羊水过多会增加胎儿死亡的风险,产前监测应在32周开始(特别是AFI≥30cm),应包括至少每周一次NST。然而,这样的监护并未被证实可降低胎儿死亡率。39周可终止妊娠。根据产科指征决定分娩方式(如,胎先露)。
只有当发生早产或羊水过多引起严重的症状时,才考虑减少羊水量(例如,通过人工羊膜穿刺放液)或减少其生成;没有证据表明此方法可以改善预后。另外,对于放出多少液体,以及放液速度如何,尚未取得共识,目前推荐20分钟内释放1L羊水量。
对可引起羊水过多的并发症(如妊娠期糖尿病)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