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见超敏反应和皮肤炎症疾病简介。)
“皮疹”一词是指肤色(如发红)和/或纹理(如肿块或肿胀)变化。许多皮疹会发痒,例如过敏反应后经常发生的皮疹,但有些皮疹是疼痛的,或不引起任何症状。药物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引起皮疹。
过敏性药疹
大多数药疹是由于对药物的过敏反应引起的。通常是对口服或注射药物的反应。药疹不一定是药物直接作用于皮肤形成的。当免疫系统接触药物时,会对该药敏感(这一过程称为致敏)。有时,患者仅一次用药就可能过敏,有时是在多次用药后才会致敏。一旦患者对某种药物过敏,之后再用药就会引发过敏反应,如皮疹。
非过敏性药疹
有时药疹的发生并不一定有变态反应参与。例如,皮质类固醇和锂剂可能造成像痤疮一样的皮疹,抗凝剂(血液稀释剂)可能在皮下出血时造成瘀斑。
有些药物会使皮肤对日光或其他紫外线来源特别敏感(光敏)。这些药物包括某些抗精神病药、四环素、磺胺类抗生素、氯噻嗪以及一些人工甜味剂。服用药物时不会出现皮疹,但服药后暴露在阳光下可能会引起光毒性(疼痛和发红,像晒伤)或光过敏(仅在日光暴露后出现的过敏反应)。
药物造成的其他重要皮疹包括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和结节性红斑出现的皮疹。
症状
药疹的严重程度差异很大,从小面积的轻微潮红的细小丘疹到全身皮肤剥脱。皮疹可能在患者用药后几分钟内突然出现,也可能经过数小时、数天或甚至数周才出现。皮疹可能导致红色、紫色、蓝色或灰色变色。某些皮疹会疼痛,可能会导致口腔内形成溃疡。
有过敏性皮疹的人还可能有风团和/或其他过敏症状,如流鼻涕和流眼泪。他们还可能出现更严重的症状,如喘息或危险的低血压。风团非常痒,而某些其他药疹痒感稍轻(如发生)。
诊断
判定引起药疹的药物是很困难的,因为只用很少量的药物都会引起,可能是在患者首次用药很久之后才出现,还可能在患者停用某种药物数周或数月后仍然存在。怀疑患者服用的每种药物,包括不用处方购买到的药物,如滴眼液、滴鼻液、栓剂和草药产品,这样能让医生检查患者正在服用的所有处方和非处方药。医生会尝试确定皮疹是否是在患者用药后不久开始的。可能停用最可能导致皮疹的药物,看皮疹是否消退。
有时确定导致皮疹的药物的唯一方法就是让患者停用除维持生命的药物之外的所有其他药物。只要可能,用与其化学结构无关的药物替代。如果没有药物替代,患者可将这些药物再次使用,每次单独用一种,看是哪种引起的反应。然而,患者如果对该药已有严重的过敏反应,这种方法将十分危险。